時論廣場》紓困4.0 勞工吃不飽(吳威志)

行政院推出紓困4.0補助方案,但國內仍有約13萬人無金融機構帳戶可供匯款中華郵政公司表示已經接下急難紓困金匯票印製、遞送及兌領業務,6月3日起以限時掛號信函陸續寄出,由郵差親送到府。(本報資料照)

因應疫情爆發衝擊民生,立法院通過紓困4.0特別預算案經費高至8400億元。行政院也通過「第3次追加預算案」,首波紓困規模爲2600億元。其中防治經費734億元,紓困經費高達1866億元,內含個人紓困1018億元。

第3次追加預算案與勞工有關,除勞動部編列449億元,辦理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僱主之勞工生活補貼、勞工紓困貸款利息補貼等外;尚包含各部所管勞工薪資補貼,例如中低收入戶加發3個月共4500元;農漁民則可申請1萬元;觀光業從業人員3個月共3萬元補助金。預計第一波紓困資金,4日統一開始發放或受理。

中央政府推出「紓困4.0」方案,各縣市政府也推出補貼政策,是否真能幫助勞工度過難關呢?已有網友抱怨每年乖乖繳稅,但只領過去年三倍券,其他都資格不符;或者限定上述特別行業,並非全民皆有,感覺是繳稅給其他人享領。

以中低收入戶而言,每人每月1500元,最多可領3個月,對於失去作者實難度日。從去年疫情開始,即相當悽慘的觀光業從業人員,每人每月1萬,最多可領3個月共3萬元,再怎麼節省如何生活?

至於自營作業者、無一定僱主勞工投保薪資2.4萬元以下補貼每人3萬元,以上補貼1萬元,但僅限加入職業工會者。又其實許多有錢人都投保最低薪資,求取最基本保障而已!所以去年排富不一定正確;今年放寬門檻修正分成兩級距,但所領差距過大仍是不盡合理。

至於產業薪資補助,將「勞工紓困貸款,每人最高申請10萬元」置於其中,顯然不合理;因爲僅僅補貼一年小額利息,貸款還要3年返還,與其如此,不如放寬至50萬且寬延10年。至於各縣市推出的「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其實是看得到吃不到的;除了因爲地方財政有限,所以設定資格甚嚴且需申請、審覈,加上補助通常僅1萬元,杯水車薪!

最令人擔憂的是,今年已經別於去年,有了大量社區感染的第3級警戒,勞動部繼去年推出「安心即時上工補助」及「勞工充電再出發訓練津貼」,今年還是援例辦理。以各地方政府合計推出約1萬個即時上工職缺,光是媒合涌入人潮,豈不是違反了中央避免出門的防疫政策?甚至勞工充電訓練是以五人爲開課單位,豈不是又違反了避免羣聚政策?若以遠距模式進行仍需設備及求證!

其實真正實惠的,反而是行之有年的「失業給付」,惟現行《就業保險法》第11條規定,失業給付的請領條件「非自願離職」,所以如何將疫情條件放寬認定?且依現行規定必須「登記之日起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是否應將因疫避免出門媒合做爲例外?再者目前規定「失業給付最長髮給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髮給」,可否增訂「短期失業給付3個月」做爲因應。去年臺中市放寬認定增加首次申請「失業給付」8000人,纔是真正救濟了勞工家庭

一場疫情,促使政府和產業都必須誠實面對:社會穩定基石不只在對抗病毒,更要致力共善、共好解決勞資問題,方能化解潛伏的對立危機,協助解決人民的生活困頓。

(作者爲雲林科技大學法律研究所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