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公會初步共識 居家照護日額改賠慰問金

由於開會前,公平會即關心是否違反公平交易法,所以黃調貴定調,此次會議是「討論會」,不作結論,壽險公會亦不對外發布新聞稿。至於保險局要求壽險公會要在19日公佈理賠實務指引,目前壽險公會要與法務討論,統一的理賠指引是否違反公平法,才能決定是否能如期公告。

11家壽險總經理包括國泰人壽劉上旗、富邦人壽陳俊伴、南山人壽範文偉、新光人壽黃敏義、臺灣人壽莊中慶、保誠人壽王慰慈、遠雄人壽趙學欣、元大人壽袁曉芝、康健人壽邵駿崴、三商美邦人壽總經理陳宏升,中壽總經理黃淑芬未發言,由首席執行副總許東敏發言。

會議主要討論居家照護者申請住院日額,方案一是除了居隔通知書、看診內容外,要開立三種官方列爲新冠肺炎專用藥的清冠一號、Paxlovid與Molnupiravir,纔算符合申請資格;方案二是隻要有開立藥品,即便只是一般症狀緩解的藥物,亦可理賠。

國壽則提出第第三替代方案,即爲避免居家照護理賠蔓延到一般住院日額保單,此次防疫險給付住院日額部分,改用「慰問金」等其他名義,即並不在保單應理賠的範圍,但壽險公司基於關懷保戶,給付與住院日額同金額的慰問金。

但如何給付慰問金,還是迴歸藥物認定,支持方案一限三種藥物或其他官方認定新冠肺炎專用藥的,有七家壽險公司總經理,支持只要有用藥都給付的僅二家,另有一家棄權、一家不願透露選擇方案。

過程中,各家公司都有發表意見,且全程錄音,目前因公平法問題,仍不確定能否列入理賠實務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