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壽率先宣佈 居家照護無論用藥都給日額慰問金

(中壽率先宣佈居家照護理賠方式。圖/本報資料照片)

帶頭示範!中國人壽20日主動發出新聞稿,強調爲善盡社會責任,針對其特別開發的法定傳染病保單,被保險人居家照護雖不符合住院定義,但保戶只要有隔離通知書、診療紀錄(或視訊對話紀錄)、處方籤及診斷證明(可以數位健康證明替代),處方藥不必限新冠肺炎專用藥,中壽一律以指揮中心公告的居家照護天數,給付等同法定傳染病住院金額的「關懷金」。

先前壽險公會11家總經理討論居家照護理賠方式,有公司希望用清冠一號及輝瑞的Paxlovid、莫沙東的Molnupiravir等三種政府公告新冠肺炎專用藥,作爲理賠依據,但亦有公司表示應無論任何藥物,都可給付住院日額,第三方案則是改給付同額的慰問金或關懷金,至於要不要限制藥物,由各家公司決定。

中壽20日即率先發出新聞稿,確定自家是採用第三方案,即無論用藥,都依居家照護的天數,給付同金額的關懷金。

中壽表示,近期疫情快速升溫,防疫政策亦從清零轉爲共存,確診新冠肺炎的民衆大幅增加,進而排擠到醫療量能。

新冠肺炎確診後因輕症或無症狀,有未實際入住醫院治療的情形,雖不符合中壽有關住院醫療保險單條款中有關「住院」的定義,而無法獲得理賠給付。

但中壽表示,爲保障社會大衆生命安全,善盡企業社會責任,針對投保中壽因應法定傳染病開發的特定防疫商品保戶,也就是要限防疫保單,將從寬給付。

中壽指出,如果保戶確診新冠肺炎,「居家照護」期間經醫師診療,並開立藥物治療(不限於Paxlovid、Molnupiravir、清冠一號等政府公告者的抗病毒藥物),保戶提供「隔離通知書」、「診療紀錄(視訊診療可提供對話紀錄)」、「處方箋」及診斷證明書,中壽參酌保單條款精神、相關法令、政府防疫政策及醫療行爲內容進行綜合評估後,如符合相關條件,將依疫情指揮中心公告的「居家照護」日數,針對特定防疫保單,融通以相當於法定傳染病住院的金額給付關懷金。

中壽亦提醒保戶,依據保險法規定,保險事故發生後兩年內均可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所以不須在近期趕赴醫療院所索取相關理賠文件證明,以避免對於中、重症確診者就醫需求與醫療資源造成排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