鬆機搭排班計程車恢復加收停留費50元 明年元旦起實施

明年1月1日起,在松山機場搭排班計程車將恢復加收停留服務費50元,加上起跳費85元,需付135元車資。中央社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今天表示,爲改善民衆在松山機場候車過久狀況,明年1月1日起,在松山機場搭排班計程車將恢復加收停留服務費50元,加上起跳費85元,需付135元車資。

北市府公運處發佈新聞資料指出,從民國79年起,臺北松山機場排班計程車就實施加收停留服務費50元,但至91年間,因市場景氣不佳及大衆運輸更方便等因素,暫停加收排班計程車停留服務費至今。

公運處表示,爲改善民衆近期在松山機場搭計程車時,常遇尖峰時段等不到計程車狀況,經臺北市計程車公會及工會與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協調,民航局事後轉檯北市交通局覈定,公告松山機場排班計程車從明年1月1日零時起,將恢復加收停留服務費新臺幣50元。

公運處指出,因近期松山機場旅客變多,民衆離開機場想搭計程車卻無車可搭,加上領有松山機場排班證計程車也可在市區營業載客,導致駕駛不太願意至松山機場排班。明年1月1日零時將恢復加收停留服務費50元,加上起跳費85元,民衆若在松山機場搭排班計程車,起收價將爲135元。

公運處表示,依民用航空機場客運汽車管理辦法,桃園國際機場與高雄國際機場皆有實施排班計程車加收停留服務費措施,這次松山機場審議通過,僅是恢復過往加收停留服務費,且經評估後,可鼓勵領有機場排班登記證的計程車入場排班,改善民衆候車過久問題。

公運處表示,松山機場排班計程車恢復加收停留服務費50元,僅限於機場內的排班區且領有排班登記證的計程車。

此外,民衆搭計程車時,應依計費表跳錶支付車資;下車前時,可向駕駛索取乘車證明,如遇駕駛未按表收費、超收車資及拒載,可向公運處或警察機關檢舉。民衆若要使用叫車平臺或非松山機場排班計程車,則須前往非機場計程車排班區外搭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