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小喬/國民黨青年參政希望在哪裡?

國民黨因修改代表參選資格,引發年輕人不滿。(圖/記者黃克翔攝)

文/宋小喬媒體作者國民黨員

上週三國民黨中常會二十七名中常委提案,將黨代表參選資格從原本入黨四個月延長爲必須滿一年。這項規定的臨時改變,讓很多國民黨520在野後才加入國民黨的青年喪失了一個爲黨服務管道

認識不少同樣因爲認同國民黨理念,希望能幫助國民黨光榮再起而入黨的朋友,其中幾位早已計劃好參加這次的黨代表選舉。他們認爲與其等待他人改革,不如主動投身。雖沒有參加這次黨代表選舉,但還是要爲這些青年好友說幾句公道話

從「法」的層面來說,在正式公告前中常委自然有權更改黨代表選舉辦法。中常委在中常會上所做的決議連黨主席都沒有私自變動權利

從「理」的角度來看,《國民黨第20全黨代表選舉辦法》是在去年12月21日中常會第146次會議通過,結果不到三個月的時間,同一批中常委就推翻當初自己通過的選舉辦法。爲何會在離領表登記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做這樣的更動,至今仍沒有一個可讓人清楚明白的解釋。

最矛盾的地方在於,新進黨員入黨四個月不能參選黨代表,成爲千位黨代表之一,但卻可以投票決定黨未來唯一的領導人。這樣奇怪的標準,中常委們似乎也沒有想要解決的意思

國民黨中常委無故破壞黨內選舉制度因人設事的行爲只是讓黨內青年傷心,並徒增一般年輕人對於國民黨的反感。年輕人在意的,不外乎是可以得到一個公平公正機會。任何不透明、有爭議的決定,都可能導致整個青年世代對於國民黨的失望。國民黨爲何失去政權,相信大家沒有忘記。

在國民黨最艱困的時候,這些青年願意入黨服務、支持改革,絕對值得鼓勵。他們基於公共利益所做的參選黨代表決定,卻很諷刺地被中常委的私心所阻擾。如果只將黨內青年當成選舉樣板,卻不給予任何歷練機會,連參選黨代表都如此的困難重重,這個黨實在難以吸引到更多年輕人加入。

黨代表選舉辦法並非不可更改,但應與「黃復興、一般黨代表並選案」一樣,延後至第21屆選舉正式實施。否則如此粗糙、單純爲己的政治算計,光是一致性問題就難以讓人心服。這樣的結果,恐怕只會讓黨內走向分裂,甚至造成不滿青年集體退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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