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電:不處理核燃料棒纔是不負責任

環團質疑臺電走後門,臺電澄清絕無黑箱,同時更強調,不處理燃料棒纔是不負責任。圖爲經濟部鄧振中(左) 、臺電董事長黃重球(右)。(資料照/記者林信男攝)

記者高振誠臺北報導

臺電今(17)日公告核一、二廠用過的核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計劃,並進行第一次公開招標,不過環團卻認爲,臺電做法根本就是「明修棧道,暗渡陳倉」,對此,臺電稍早召開記者會對外迴應表示,「使用過的核燃料棒不處理,纔是不負責任的做法」,而且將燃料棒送出國與延役是「兩回事」,事前都有和環團溝通,並透過立委進行說明。

根據經濟部和臺電推動核一、二廠所使用過的核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計劃,也就是要將兩座核電廠用過的1,200束核燃料棒送到國外再處理,今日正式辦理公開招標,預計將投入112.57億元預算,招標截止日期至3月16日爲止,臺電表示,如有廠商順利得標,預計年底就可以先處理300束已用過的核燃料棒。

由於環團質疑臺電將核燃料棒送到國外再處理,目的是爲使核一、二廠得以延役,對此,臺電核能發言人林德福駁斥「這是兩件事」。林德福表示,將用過的核燃料棒送到國外再處理,是目前處理燃料棒的選項之一,林德福說:「原子核燃料棒用過後就會擺在池子裡一段時間,之後拿到廠區乾式儲存,這是處理過程中的一個方式」,林德福另外強調,國外目前也是採取這樣做法,不然就是送到國外再處理,把物質經由再利用的方式提煉出來,但最終仍須要有最後處置場所

由於新北市政府不同意核一、二廠改用乾式儲存,因此太多的核燃料必須送出國,否則以現行的儲存空間來說絕對不夠。臺電強調,過去已跟環團溝通,也有透過立委說明,至於採購過程到公開之前都必須保密,絕對沒有沒有黑箱作業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