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電指減煤政策無章法 中市府:生煤條例4年前就實施怎不早因應

▲環保局長吳志超認爲,臺電不該現在還在批評地方。(圖/臺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鄧木卿/臺中報導

針對臺電指陳臺中市政府減煤主張「躁進無章法一事,臺中市政府環保局長吳志超9日表示,臺中市生煤自治條例市議會審議通過,早在2016年1月就開始實施,明定4年後也就是2020年中火應減煤4成,難道中央和臺電現在才知此事?中央不及早因應、檢討,反而現在纔在批評,對中部民衆太不公平

至於臺電認爲市府主張中火老舊燃煤機組退場時,對全國電力僅計算新增部分,並未考量退場部分,吳志超也表示,市府對外的說明,都引用經濟部及臺電長期電源開發規劃內容,除了新增機組,也計算除役後的淨增加量,絕非臺電所稱「只算增加、未算退場」。

吳還說,不論是「備用容量率」或是「備轉容量率」,都是做爲發電量是否充足的論述指標,如果依照臺電說法,備用量高代表全年供需充足,但並不代表單日備轉量有餘,這種長期供電足夠,而平日供電可能不足夠的論述,脈絡呈現前後矛盾,再檢視中央對外宣稱「用電無慮」的說法?實在充滿邏輯謬誤

吳最後強調,臺中市生煤自治條例早在2016年1月26日公佈,要求中火2020年減煤達40%,也就是生煤使用量降至1104萬噸,相當減少145萬瓩發電量,影響備用容量率僅約4%,換算下來,臺電供電不僅充足,且有餘裕,臺電應該即早規劃因應,確實履行環境保護責任,不該現在還在批評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