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煤條例無效公文今送達 中市府聲請釋憲:捍衛民衆健康

▲臺中生煤管制條例行政院宣告失效,市政府將聲釋憲。(圖/臺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鄧木卿/臺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16日收到行政院宣告臺中生煤管制自治條例部分條文無效的公文市府對此深表遺憾,將與議會共同研擬對策,由市議會向司法院聲請釋憲,並提出暫停處分的要求。

環保局表示,生煤管制自治條例是由臺中市議會依法制定,2016年公佈,已生效施行4年,期間針對相關污染源,環保局都依此規範落實管制,中央從未宣告無效,行政院卻在市府依法關閉中火2部燃煤機組後,迅速宣告條例無效,時間點令人質疑。

市長林佳龍當初制定生煤管制自治條例,就是爲了改善中火及多家大型用煤業者污染排放,守護中部人健康,如今行政院宣告自治條例部分無效,過去依據自治條例所處分的廠商恐將溯及既往,市府將無法順應世界潮流,積極管制燃煤空污

環保局指出,根據環保署2016年4月18日環署綜字第1050025774號函文,臺中生煤管制自治條例未牴觸空污法,已生效施行4年,期間市府也依此法管制相關污染源,不料行政院今年2月26日來函指《生煤自治條例》恐牴觸空污法,及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並請市府函覆。

環保局已在3月4日函覆行政院,但行政院仍宣告《生煤自治條例》無效,市府將與市議會共同研議,由市議會向司法院聲請釋憲及提出暫停處分,捍衛中部人民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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