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超商店員忘了取回振興三倍券簽收條 警協助尋回免賠3千

臺南市警六分局新興所巡佐呂天祿,幫超商尋回振興三倍券之簽收條,讓店員免賠3千元,令店方十分感謝。(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警六分局新興所接獲超商報案,因店員疏未將發放振興三倍券之簽收條撕下收回,拜託員警能透過領取人車號協助找回,員警獲知後,積極連繫上領取人,並親自登門拿回簽收條後交還超商,店員喜出望外,特別感謝員警處理案件效率超好,也讓他免於賠償損失3千元。 7月17日下午4時許南區一家超商向警方報案,表示中午店員發放振興三倍券時,因繁忙而疏未將信封背面上的簽收條撕下收回,後來在整理時發現短少,故自行調閱店內、外監視器,獲知該名領取人的車號,拜託員警能透過車號,協助聯繫該領取人將簽收條儘快繳回超商,否則店員得自行賠償3千元的損失。

處理報案的巡佐呂天祿聞知,立即透過警政資料庫查知車主資料,並順利連繫上領取人,經確認其尚未將振興三倍券的簽收條丟棄後,呂巡佐立即前往領取人住處取回簽收條,並將簽收條立即送回超商,店員見警方親自送回簽收條,對於員警處理案件的超效率,感謝不已。 市警六分局分局長陳錦文表示,近日因發放振興三倍券,超商、郵局、員警均增加不少工作量,巡佐呂天祿能同理商店員之處境,接獲報案即火速幫忙找回並即時親自送回超商,呂員處理事件妥適圓滿,將即時給予獎勵,也希望員警受理各類大小案件均要保持同理心,才能適時解決民衆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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