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男討不到薪資揪袂爽 怒噴漆這9字慘噴5000元

黃男不滿鄭姓男子未處理薪資,憤而噴漆「「垃圾、欠錢不還、鄭XX」」,鄭男憤而提告公然侮辱。(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南一名黃姓男子不滿鄭姓男子未處理薪資問題,憤而持噴漆在公開場所地面上噴「「垃圾、欠錢不還、鄭XX」」等9個字辱罵,正姓男子因而提告公然侮辱,全案警方依法送辦。

檢方偵查時,黃男坦承犯行,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審酌,黃男因不滿鄭男,因而公然持噴漆在地面上噴灑「垃圾」等文字辱罵,足以貶抑鄭男人格及社會評價,並考量黃男犯後坦承犯行,但未與鄭男達成調解,日前黃男依泛公然侮辱罪,處罰金新臺幣5000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壹日。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