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議員6票之差落選 法院辯論終結

唐儀靜(中)關心自己提出的當選無效之訴,在父親唐瑞明(左)、姑姑唐碧娥陪同下出庭。(程炳璋攝)

去年9合1選戰,臺南安南民進黨籍唐儀靜以6票之差敗給同黨王錦德,成爲臺南市議員選舉史上最小差距,經過唐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臺南地院3次勘驗選票,9日辯論終結,雙方各說各話,臺南地院決定30日下午5時宣判

唐儀靜9日在父親唐瑞明、姑姑唐碧娥陪同下,與律師一起出席辯論庭,雙方陣營共挑出75張爭議票,辯論庭上,唐陣營主張自己應該增加12票,對方則該減少33票,一來一往的差距足以改變選舉結果

王錦德委由律師出席,王陣營則主張所有爭議票中,唐應該減少2張票,王則該增加6張票。比當初開票結果還多贏14票。

其中有張編號658-1蓋給唐儀靜的選票,遭王錦德陣營提出蓋章的上方有鉛筆寫着54的字樣,認定爲爭議票。唐陣營則認爲54字樣與票袋記載一樣,應是開票人員寫上去,該算爲有效票。王陣營反擊,若對方認爲該張票屬有效票,應該充分舉證。

唐、王兩陣營律師在辯論庭上各說各話,各自提出認定的爭議票數,9日辯論終結,臺南地院審判長李杭倫根據雙方說詞作最後審酌,當庭裁定30日下午5時正式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