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農、信興拒提進銷單據 高市各罰400萬

臺農、信興蛋品公司拒不提供進銷單據,蛋品流向不明數量高達425萬顆。高市府衛生局依法各重處400萬元。圖爲北市賣場內主婦們選購國產雞蛋。(陳君瑋攝)

高市府24日深夜發新聞稿指出,臺農、信興蛋品公司拒不提供進銷單據並堅不吐實,蛋品流向不明數量高達425萬顆。對此,衛生局依法各重罰400萬元,並於9月13日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衛生局說明,經農業部提供資料協助稽查,衛生局多日比對,臺農、信興蛋品公司採購巴西、泰國、澳洲、美國、菲律賓、土耳其的進口蛋,自今年3月至9月計有殼蛋502.8萬顆及提供信興蛋品公司加工用途蛋326.1萬顆,共828.9萬顆由該二公司向中央畜產會買斷。

不過,經高市衛生局多次約談2家公司,信興蛋品公司稱「中央畜產會交付的蛋全數作爲洗選殼蛋販售」,但前述326.1萬顆加工用途蛋流向不明。以一般業界從運送到洗選合理損耗約15至20%估算,至少應有663萬顆洗選蛋出廠,扣除臺農供貨某大型通路商之數量238萬顆(核有單據)落差極大。

衛生局指出,信興蛋品公司和臺農蛋品公司無法提供完整進銷與報廢單據,蛋品流向不明數量高達425萬顆。基於前述事證研判,雖所供應之蛋品均爲符合原有效期限,但蛋品流向可能影響全國消費者權益及蛋品市場甚鉅。

衛生局說明,此舉已違反《食安法》第9條、第41條暨第47條、第48條規定,兩公司各裁處罰鍰400萬元;另經釐清信興及臺農蛋品公司系向畜產會以買斷828.9萬顆後,經多次約詢仍堅不吐實,疑有以次充好的詐術、效期標示涉虛僞標記獲取利益之嫌,依刑法第255條及339條於9月13日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