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數科買東森違反「黨政軍條款」 楊文嘉:NCC勿忘9大使命

楊文嘉籲NCC勿忘「9大使命」。(圖/雲端前線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臺數科試圖併購東森電視案,引發超高貸款黨政軍條款爭議,加上臺中地院1日判定屏東縣議員宋麗華所持有的臺數科股票有效,讓「黨政軍不得投資媒體條款」,受到外界質疑。東森新聞雲《雲端最前線》主持人楊文嘉4日在節目上呼籲NCC勿忘「9大使命」。

國民黨立委羅明纔在質詢時提問,有沒有政治色彩背景的公司,利用擁有股權控制媒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詹婷怡表示,依照廣電三法,所謂黨政軍條款仍然有效,現在依照現行法令審查上市公司辦法直接間接掌控媒體。

詹婷怡答詢表示,目前電視臺頻道沒有這個狀況,確實黨政軍條款有適當環境,適當時間檢討,黨跟黨政軍又是另一個狀況,如果正常投資又是另一種狀況,但現階段法律規定如何就照着來走。

▲NCC主委詹婷怡。(圖/記者姜國輝攝)

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王鴻薇4日於《雲端最前線》中直言,「即使黨政軍退出媒體,政府仍有辦法透過查稅、置入性行銷方式控制媒體,去討論一個公共政策的走向,詹主委分爲正當投資與不正當投資,根本莫名其妙。」

主持人楊文嘉也舉出富邦、鴻海、宏達電、臺塑爲例,質疑已有4大前例擺在眼前,上市公司就是不能投資媒體,爲何「臺數科能大剌剌以上市公司名義購買、投資媒體?」

他也表示NCC的宗旨是要求黨政軍退出媒體,並列出9大使命,「這9項使命不只是爲了合法性依法行政,更重要的是,不能缺少正當性。」

NCC的9大使命 1.落實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2.謹守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精神3.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4.維護媒體專業自主5.有效辦理通訊傳播管理事項6.確保通訊傳播市場公平有效競爭7.保障消費及尊重弱勢權益8.促進多元文化均衡發展9.提升國家競爭力

民進黨立委邱志偉4日在交通委員會表示,根據NCC組織法第一條「爲落實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謹守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精神……」,以及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五條「政黨黨務工作人員政務人員及選任公職人員不得投資衛星廣播電視事業......」,顯示「臺數科收購東森電視案」已經違法黨政軍條款。

詹婷怡表示,此交易案還在NCC內部討論中,目前「黨政軍」和「垂直整合」是討論重點,「對於此案是否違反黨政軍條款?會參考法院判決,目前法律見解和NCC看法一致,絕對會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