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男多次酒駕遇警就逃... 「我應該沒這麼倒楣」仍被逮

心存僥倖周男。(圖/記者謝侑霖翻攝,下同。)

社會中心臺中報導

一名22歲的周姓男子多次酒駕,而且每次遇到警察都會立刻閃人,然而他日前再次酒駕因爲不勝酒力,在等紅燈時睡着,因此引來員警關注,雖然他又想故技重施,想立即踩油門,但被員警開門用力拉出,最後沒能逃走,並測出酒測值高達0.55MG/L,訊後被依公共危險罪逮捕偵辦。

臺中警分局黎明派出所警員沈三淳張灝聰日前凌晨5點多行經上路永春東七路口時,發現周男駕駛的自小客於路口車輛引擎發動,但是人卻在駕駛座上不醒人事,便上前關心,但是持續拍打車窗數十秒都沒有起來,後來終於把他叫醒,打開車窗就傳出濃後酒氣,而周男也意識到是警察想要立刻開離現場,不過身材壯碩的沈姓員警便立刻大聲喝斥「停車!煞車!煞車!」要求下車,最後便拉開車門將他推出車外,以避面造成更大憾事

▼周男酒測值超標。

周男坦言,自己是送貨員,有幾次酒駕經驗,但是看到警察就閃規避攔查,總覺得自己不會這麼倒楣被抓,不過當天因爲天冷友人相約至東區吃薑母鴨,後來又續攤喝酒到清晨5點,但這次就被員警逮到。

黎明派出所所長趙瑞升呼籲,近來氣溫驟降,民衆多有吃薑母鴨飲酒禦寒的習慣,但「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纔是安全之道,依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吐氣含酒精濃度逾每公升0.25毫克,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警方對於酒駕行爲一定嚴正執法,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千萬勿有心存僥倖心態以身試法。

▼現場攔查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