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推永續淨零 自治條例通過

臺中市議會法規委員會28日審查通過臺中市府制定的《臺中市永續淨零自治條例》,但多數議員認爲該條例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效益。(林欣儀攝)

因應淨零排碳的國際趨勢,臺中市政府制定《臺中市永續淨零自治條例》,28日在市議會法規會審議通過,多名議員要求市府先從自身做起,確實啓動各機關碳排查,並認爲條例內容宣示性質大於實質效益。臺中市環保局表示,未來將透過制定細部計劃落實執行面。

《臺中市永續淨零自治條例》由臺中市政府永續低碳城市推動辦公室提出,內容要求市府各局處應就所管理事項持續推動永續淨零,併成立企業ESG輔導團,藉以輔導企業推動淨零轉型的綠色生產及循環經濟,同時提供企業推動淨零轉型課程與綠領人才培訓資源等。

市議員江肇國指出,碳盤查在推動淨零永續是相當重要的一環,尤其市府機關應啓動自身的碳盤查措施,落實節能減碳措施,也符合市長盧秀燕提出「先公後私」概念。

臺中市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目前環保局已針對市府大樓進行3年碳盤查,目前主要生產碳的部分爲電力及化糞池、冷氣、冰箱等,未來會將數據交由各局處參考。

市議員李中則說,臺中火葬場每天使用相當大能量,應該也會產生很多碳,主管單位應考量納入碳盤查的一環。環保局表示,火葬場目前列入用電大戶的範疇,目前使用天然氣,這些能量未來可能會轉嫁爲其他能源,將於自治條例通過後再製訂細部計劃推動。

此外,包括新闢產業園區應設太陽能光電設備、廢棄物處理推動及獎助觀光旅館業推動永續旅遊等,在條例中都有規定。但有議員認爲該條例較缺乏實質執行規範,宣示意味較大。

陳宏益強調,《臺中市永續淨零自治條例》在法規會通過是關鍵里程碑,此條例考量國家實際政策目標,且符合臺中城市發展方向,其實質意義爲公部門必須以身作則、帶頭落實淨零減碳目標,非僅屬宣示意涵,未來將透過細部計劃的制定落實執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