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檢查國2甲死傷工安 驚見未按圖施工釀禍

大園交流道至臺15線工程傳工安意外,移工從高空摔落釀1死1傷。(讀者提供)

桃園大園交流道「天空斷橋」停擺逾10年終重啓,但今年2月發生工安意外導致2名泰籍移工從4層樓高空墜落釀1死1重傷,桃檢調查驚見未按設計圖施工,認定承包商皇昌營造林姓工地負責人和下游包商昭明欣業李姓工地負責人涉嫌過失致死,考量業者與家屬580萬和解,予以緩起訴處分。

國道2號延伸臺15線的國2甲工程,因居民抗爭延宕多年,部分已施作好路段橋面未能持續興建,在大園交流道形成「天空斷橋」,經桃市府與交通部協商,決議分兩階段施工,前段「大園交流道至臺15線」共1.64公里拚明年5月完工,該工程都是大跨距的鋼橋,連市長鄭文燦都曾在視察時直指難度及成本都很高。

今年2月25日下午,國2甲工程H72標墩柱正在進行鋼筋捆綁吊掛作業,突然發生鋼筋樣架崩塌墜落,49歲泰籍沈姓移工因安全帶綁在樣架上,連同鋼筋柱從4層樓高空墜地,頭殼破裂,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另名泰籍移工也受重傷住進加護病房治療。

高速公路局第一新建工程處、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一度懷疑是風勢過大導致鋼索斷裂,但桃檢調查發現,工程竟未按設計圖施作,不但未設置交叉鋼筋,主筋設計10支現場卻僅有8支,焊接焊道長度也不足15公分,斜拉錨定設計6公分鋼索、現場卻僅3公分,導致鋼筋組立作業時,吊車解除吊索就傾倒崩塌。

桃檢認定,承包國2甲工程的皇昌營造林姓工地負責人與下包廠商昭明欣業李姓工地負責人未盡監督按圖施工和安全抽查之責,涉犯過失致死,而昭明欣業公司與李姓公司負責人未提供必要安全設備與措施,也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但審酌3人無前科、坦承犯行,且已與沈姓移工女兒和解並賠償580萬元,獲該女原諒撤告,檢方予以緩起訴1年,並應向國庫支付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