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青島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張千被“雙開”

據青島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青島市委批准,青島市紀委監委對青島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張千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千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廉潔底線失守,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紀法意識淡漠,違規設立並使用“小金庫”資金;貪慾膨脹,官商勾連,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融資貸款、業務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張千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青島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青島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千開除黨籍處分;由青島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