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法補足反分裂法

(圖/中新社)

大陸知名涉臺學者、上海東亞研究所前所長章念馳在《中國評論》發表專文〈中國的歷史使命與臺灣問題〉,認爲大陸對臺工作的當務之急是要建立一部「統一法」,想清楚怎麼「和統」與怎麼「武統」。他也指出,不管「和統」或「武統」要做到三點:一、統一要能使國家更繁榮富強,有助於民族振興;二、統一要讓被統一一方心悅人服,得到更多實惠與利益;三、統一要得到國際社會理解、同情、支持、安心,而不是焦慮與害怕。他甚至表示,日後大陸的飛機可能會飛越臺北上空,「即便引起擦槍走火,我們還是要不停飛越,與當年炮擊金門一樣,宣示臺澎金馬都是中國的一部分。」

1月25日,我在本欄目發表〈二十大將提統一後治臺藍圖〉一文,指出「未來5年,2023至2027年,臺海關鍵時刻已迎面而來。」現在看來,輪廓益發清楚了些。

2019年1月2日,中共領導人習近平首度提出「兩制臺灣方案」;兩年多之後,2021年底,中共19屆六中全會正式提出《新時代黨解決臺灣問題的總體方略》。章念馳提出的「統一法」,必須與這兩個概念擺在一起看,才能明白北京當局當下的對臺政策邏輯與策略佈局。

針對如何解決臺灣問題,大陸當局曾在2005年全國人大通過《反分裂國家法》,全條文共10條,核心重點在第8條,宣示若出現臺獨事實或事變,國家得采取非和平手段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很清楚,《反分裂法》的旨意與目的是「反分裂」或「反臺獨」,但如果臺灣當局從不宣示臺獨,卻搞實質臺獨或堅持反對統一,這部《反分裂國家法》看來就無用「武」之地,一如當前的形勢,這是近年來大陸「和統已無望,只好讓位於武統」論迅速升高的背景。對於這樣的論點,章念馳認爲「這是天下的謬論」,因爲這跟習近平要求的「盡一切手段與盡一切努力維護和統」,是有很有距離的。

那又該怎麼辦呢?章念馳這就點到了要害:「和統的核心就是與臺灣同胞共同制定一國兩制臺灣方案」,但誰都看得清楚的現實是,臺灣當局不會理會所謂的「兩制臺灣方案」,更不用說「共同制定」了。這一點,北京方面當然也瞭然於胸,所以作爲第一步,先自己研究,完成大陸版的「兩制臺灣方案」,經過3年,相信不但有譜而且已接近成熟,這從最近釋放出的一些信息可見一斑:如兩岸統一後臺灣選舉可以照樣進行,但支持臺獨的政黨及人士不能參選;又如統一後臺灣的財政收入可全部用於改善民生。

可以想像,再接下來今年年底中共二十大中極有可能提出的對臺「總體方略」中,將會針對解決臺灣問題的「程序」做出策略性部署,例如:一、對臺灣當局提出「和統」呼籲(即共商「兩制臺灣方案」),要求剋期展開並完成談判;二、如未能如期展開或雖談判而破裂,則「還得武統」。凡此,也即是章念馳所謂的「講清楚怎麼和統與怎麼武統」。講清楚的意思,就是要建立一部「統一法」。所以,「統一法」與「兩制臺灣方案」都是《新時代黨解決臺灣問題的總體方略》的有機組成部分,三者是三位一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