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好生活》職災保險年金 可並勞保給付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擴大強制納保範圍,將年滿15歲以上,受僱於領有執業證照、依法已辦理登記、設有稅籍或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法核發聘僱許可等僱主勞工,均納爲強制投保對象。

爲保障非典型勞動者之工作生活安全,災保法增訂特別加保制度,凡受僱自然人僱主勞工、實際從事勞動人員及提供勞務童工,如有短期性或臨時性工作,均可透過簡便加保管道即時申報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勞保局表示,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58條第1項規定,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因不同保險事故,同時請領本保險或其他社會保險年金給付時,本保險年金給付金額應考量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得請領之年金給付數目、金額、種類及其他生活保障因素,予以減額調整。

勞保局表示,被保險人於請領職災保險失能年金期間,也符合請領勞保老年年金條件,並提出申請時,可同時並領兩種年金給付,但請領的職災保險失能年金與勞保老年年金給付的合計金額,如超過「職災保險失能年金」所採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數額,將依規定自其原領「職災保險失能年金」辦理扣減。

依災保法規定,年金給付包括符合「完全失能」爲按被保險人診斷實際永久失能日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70%計算髮給;「嚴重失能」則爲按被保險人診斷實際永久失能日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50%計算髮給;部分失能則是按被保險人診斷實際永久失能日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20%計算髮給;遺屬年金則是按被保險人死亡當月(含)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50%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