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局王春英:銀行外匯展業辦法首次提出“盡職免責”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張曉翀)12月29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王春英表示,《銀行外匯展業管理辦法(試行)》壓實銀行風險防範責任,實現“既放得開又管得住”。

一是客戶盡調更紮實。《展業辦法》進一步明確銀行“瞭解客戶”義務,推動銀行充分利用自身數據和技術資源,整合信息形成客戶畫像,把好客戶准入關,實現風險早識別、早發現。二是展業資源分配更合理。從試點情況看,各銀行高風險客戶佔比較低,銀行可以有效分配展業資源,在對廣大中低風險客戶提供外匯業務便利化服務的同時,加大對高風險客戶和業務審查力度,有效防控風險。三是事後監測更高效。明確外匯風險交易報告範圍,指導銀行聚焦外匯風險交易特徵,依託系統及時回溯篩查,實現精準化風險識別和處置。

王春英指出,外匯局在實踐中發現,銀行身處跨境資金業務辦理一線,其政策執行情況直接決定了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政策紅利能否真正惠及經營主體。前期調研中,有銀行提出確立代客業務“盡職免責”原則的訴求。

《展業辦法》積極迴應銀行關切,以立法形式明確客戶在銀行開展的外匯業務涉嫌違反外匯管理規定,但銀行能夠證明已勤勉盡責採取外匯展業措施的,不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破除“唯結果論”,打消銀行落實外匯便利化政策顧慮,更好地激勵銀行“能幹、願幹、敢幹”,提升合規客戶跨境業務便利化感受。

編輯 宋鈺婷

校對 付春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