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愛「寶貝」大叔!帶回家卻三壘急煞…她怒諷:40歲剩一張嘴?

遊男透過網路聊天結識小美,第一次見面就去對方家中,圖非當事人。(圖/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網站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縣一名40歲遊姓男子透過網路聊天室結識女網友小美(化名),兩人曖昧聊天並以「寶貝」等親暱用詞互稱;事後,遊男第一次與對方見面,竟直接進入對方家中,雖沒有嘿咻,卻被對方指控性侵。檢方查證小美的訊息,不排除是由愛生恨導致,因此全案不起訴。

據《自由時報》報導,小美指控,她6月時透過網路聊天室認識遊男,相約見面後,對方竟在她的住處強摸她的胸部下體,她想反抗還被遊強押雙手,雖然她用腳反擊,但還是被猥褻得逞,氣得她提起告訴。

▲小美傳訊息怒嗆遊男「剩一張嘴」,圖非當事人。

遊男到案辯稱,小美當時有親他、撫摸他的胸部,當下是因爲對方月經剛好來纔沒有進行最後一步,全程都沒有違反對方意願,且最後也是在小美的帶領下離開其住處。

檢方調閱兩人訊息發現,雙方案發前都以「寶貝」、「親愛的」互稱,可見其親密程度不凡,再者第一次見面就相約小美的住處,不排除小美對遊男也有好感,而遊男也因此誤會,進而愛撫對方。

▲檢方發現小美案發後還不斷傳訊息,有違常理,圖非當事人。

檢方指出,小美在隔日早上6時傳訊說,「你找我嗎」、「打給你也不通也不接,你是要怎樣」、「你有對象麻煩去找你的對象,再見」、「不是很愛我嗎?是多愛,你是40歲了,是不是隻剩下一張嘴巴」、「我已經被你搞到很累很累了,你要怎麼樣隨便你」、「我不承認你是我的對象,因爲你根本不會去了解女人心裡想的是什麼」等話。

檢方因此認爲,小美案發後密集與遊男聯繫、傳訊息,與一般遭性侵的被害人反應有不同,因此認定小美的起訴可疑,全案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