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奔摩鐵快活連結養生館小姐30次 她遭索賠165萬 真相逆轉

臺中一名男子外遇被妻子抓包,稱自己與養生館小姐發生性行爲,妻子氣得向養生館小姐求償,但法官不採信。(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中一名人妻發覺張姓丈夫在外拈花惹草,與某養生館的吳姓女員工發生至少30次性行爲,她知情後大受打擊,暴瘦數公斤,並向吳女求償165萬元撫慰金。臺中地院審結,認爲難憑張男單方面的自白就認定吳女侵權,駁回請求。

判決書指出,張妻主張,臺中一處養生館的吳姓女員工明知張男已婚,仍於2021年3月至2022年4月之間,於臺中市各處汽車旅館及自己的租屋處中與張男陸續發生30次性行爲,她知情後精神大受打擊,更因暴瘦影響身體健康,故依法向吳女請求非財產損失165萬元。

對此,吳女表示,她是養生館員工,工作時會與客戶肢體接觸,但不曾做出逾矩行爲,張男僅是她的客戶,併爲了自身的家庭糾紛隨意報出她的名字,且張男親筆寫下的自白書中,誤寫她的姓名,均可得知張男與她並不熟識,認爲自己並無侵害張妻的配偶權。

臺中地院審理時,張男證稱,去養生館消費時認識吳女,有主動告知已婚身分,事後多度與吳女相約至汽車旅館開房間等語;法官認爲,張男對於與吳女性交的次數說詞反覆,且張男恐爲挽回婚姻而誇大事實,故認定其證述內容有瑕疵,也難憑張男的單一說詞就採信張妻的說法,故駁回張妻求償請求。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