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營造業法 李義祥遭重罰百萬
李義祥遭羈押,但縣府認定,他在臺鐵工程中違法兼任工地主任,開罰百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太魯閣號撞車出軌案造成重大死傷,承辦臺鐵局工程的李義祥涉嫌重大,被控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嫌,全案仍在花蓮地方法院審理中。但就李義祥違法兼任工地主任部分,花蓮縣府上月召開營造業審議委員會,認定違反營造業法,情節嚴重,再對李義祥開罰,最重罰百萬元。
李義祥擔任負責人的義程營造,6年前承攬縣府西寶大橋整建工程,涉嫌變造臨時圍堰施工照片申請估驗計價,遭縣府移送法辦且敗訴,但縣府未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通報不良廠商並停權,花蓮審計室查覈認爲縣府行事有欠妥當,昨在議會也有多位議員持續關切不良廠商通報機制。
建設處長鄧子榆表示,李義祥同時身兼義程營造、義祥工業社負責人,分包臺鐵工程的是義祥工業社,並非義程營造,縣府當時是否通報和停權,與太魯閣號完全沒有關係。
但鄧子榆指出,李義祥是義程營造負責人,卻擔任得標廠商東新營造工地主任,違反營造業法。主辦工程的臺鐵局將此案送到縣府後,上月縣府召開營造業審議委員會,認定李確實違法,因情節嚴重,決定開罰最重的100萬元罰金。
縣府政風處長何定偉昨在議會面對議員質詢時表示,縣府目前設有「工程施工查覈小組」,針對工程之施工品質進行查覈,及設有「採購稽覈小組」,稽覈監督機關辦理之採購程序事項;另爲提升工程執行效率及施工品質,政風處已於縣府9月9日召開廉政會報時,提案通過設置縣府「公共工程督導會報」,目前縣府正邀集相關處室開會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