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節省拆除廠房清運費 塭仔圳業者就地掩埋廢棄物慘了

新北市環保局24日接獲民衆檢舉,塭仔圳重劃區有不肖業者拆除廠房後就地掩埋,前往稽查。(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第一區(新莊中正路以北)自動搬遷期至28日,未料有業者竟爲節省每車9000元的廢棄物清運成本,將拆除廠房後的廢棄物就地掩埋,新北市環保局與新北林口警分局昨獲報後前往,查獲現場已掩埋約20噸的廢棄物,依違反廢物清理法將郭姓業者及彭姓清運者27日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環保局及市林口警分局昨上午11時許接獲民衆檢舉,塭仔圳有不肖業者將拆除廠房的廢棄物,逕行就地掩埋及回填,他用手機錄影蒐證所有犯罪行爲,影片清楚拍下犯嫌使用挖土機於工區後方隱密處挖洞,並使用貨車載運現場的廢棄物清倒於該洞穴中,再進行覆土掩埋作業,警方與環保局環境稽查重案組獲報後至現場稽查,並循線將2嫌約談到案。

彭姓清運業者一開始辯稱只是在現場進行分類,後來看到影片眼見事蹟敗露,才坦承是受郭姓業者委託,以8萬元報酬進行該地上工寮拆除及廢棄物回填作業,供稱爲節省成本,將廢棄物進行回填作業;郭姓業者則說,因彭男聲稱現地的廢棄物回填作業沒有違法之虞,才同意他就地回填廢棄物,想不到竟然觸法。

環保局提醒,塭仔圳重劃正如火如荼進行,業者拆除廠房後的廢棄物務必循合法管道,委託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的業者清除處理,絕不可隨意聽信不法業者的謠傳,於現場回填廢棄物或委託不法業者清運,否則不但未省到廢棄物清除的費用,還會吃上廢棄物清理法的官司,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