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路照明、回饋金使用效益 張運炳議員提建言

地方中心桃園報導

議員張運炳今天在總質詢時,關心中路景觀路燈損壞、焚化爐回饋金運用問題,要求縣政府民衆安全把關。張運炳議員指出,中壢市文中路到文中路二段人行道上的景觀路燈,殘破不堪。當年文中路打通工程,在兩旁人行道裝設的路燈,有很多掉下來或是壞掉。當他反映以後,竟然就被整隻鋸掉、移除,衍生安全的問題。

張運炳議員表示,現在只剩下分隔島上的路燈照明,兩邊人行道沒有照明,夜晚可能影響行車視線,如果造成交通安全問題怎麼辦?他要求公所和縣政府測量照度,是不是符合交通安全的規範。▲文中路照明、回饋金使用效益,張運炳議員提建言

工務局長江南志說明,文中路到文中路二段的人行道景觀路燈,是由公所維護管理。中壢市公所和蘆竹鄉公所勘查發現路燈繡蝕嚴重;因爲怕產生危險,不堪使用的部分,經過現場勘查以後都移除。

區域性垃圾處理廠回饋金管理運用的部份縣議員張運炳指出,桃園縣焚化廠已經使用了 14 年。依回饋金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回饋金分成 70% 和 30%;70% 發放到回饋區家戶,30% 爲建設經費,他要求落實執行。

依照規定,焚化廠的回饋金可以用在行政管理、餐飲設施事項。目前欣榮公司 20 年的營運權,只剩下大約 6 年的時間,張議員期待,未來的市政府團隊要好好將其中的 30% 經費落實,造福鄉親。現在只進行綠化福利措施馬路鋪設水溝路面項目,他認爲比較缺乏讓人眼睛一亮的中大型建設。

環保局長陳世偉說明,公共設施服務事項,分配百分之三十,依受回饋村(裡)列入回饋區土地面積比例分配。30% 用在公共建設的部份,覈銷比較慢,或是因爲委員會沒有提出,環保局會進行輔導

張運炳議員指出,焚化廠回饋區申請回饋金者,是由村(裡)辦公處提報需求,由各管委會初審;各管委會應依初審結果研提回饋金年度使用計劃書送縣政府辦理覈撥。這樣的程序,造成回饋金使用趨於分散和小型化。要求環保局應該思考有沒有機會集中,讓回饋金髮揮更大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