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峰吉峰東路頻自摔 警1月22日起取締超速亂象

臺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是朝陽科技大學學生自校區通往第二宿舍區要道,臺中市警察局霧峰分局23日表示,將規畫移動式測速照相勤務,預計明年1月22日開始執法。(霧峰警分局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臺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是朝陽科技大學學生自校區通往第二宿舍區要道,自9月以來已發生13件機車自摔事故,臺中市警察局霧峰分局23日表示,將規畫移動式測速照相勤務,預計明年1月22日開始執法,23日起進行1個月宣導期,提醒用路人遵守相關規定。

吉峰東路是朝陽科大學生自校區通往第二宿舍區主要道路,是山區危險急彎路段,過去屬於朝陽科大後山路段而非公有道路,若發生事故,警方不便介入,經相關單位討論會勘,今年9月將該路段納入道路範圍。

爲提醒用路人勿有高速行駛及危險駕車行爲,路權機關設置多面「速限25」、「慢」及測速取締等標誌牌面。據霧峰警分局統計,該路段自9月1日迄今已發生13件機車自摔(未與他車發生碰撞)交通事故,分析主要肇因仍爲駕駛人超速所致。

霧峰警分局表示,除在周邊道路規畫防制危險駕車、取締酒駕及環警監聯合稽查改裝噪音車等勤務外,將在本路段規畫執行移動式測速照相,於明年1月22日開始執法,遏止超速違規亂象,期能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霧峰警分局指出,本月23日起至明年1月22日爲1個月宣導期,呼籲用路人行經該路段務必減速慢行,注意路況。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駕駛人如有超速、違規轉彎及不依規定車道行駛等違規記點數1點;危險駕駛(蛇行、逼車、超速60公里以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等違規則記點數3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