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價飛漲 應提高農保喪葬津貼

農保條例自1989年施行至今33年,農保喪葬津貼15萬3000元從未調整,農民陳情人之一、中華民國農會理事王萬來發言呼籲中央修法調整,縣長張麗善(左)聆聽。(雲林縣政府提供/周麗蘭雲林傳真)

農保條例於1989年施行至今已33年,消費者物價指數33年來的增幅比率達69.93%,更遑論近1年臺灣通貨膨脹率已超過3%,但農保喪葬津貼15萬3000元過去33年來未曾調整。

農民一生奉獻農業,相當辛勞,近年來更因極端氣候、疫情,甚至國際戰爭的衝擊,農產品產銷不穩定,收益也沒保障,爲提升農民福利,爲了使農民不至於晚年還需擔憂身後喪葬費用不足,隨物價波動而修法調整農保喪葬津貼額度勢在必行。

雲林縣是農業大縣,諸多農民透過農會一再反映,農保喪葬津貼多年來一直沒有調整,雲林縣政府於8月5日邀集中華民國農會、雲林縣農會、雲林縣各鄉鎮市農會及勞保局等單位,研討現行農保喪葬津貼困境,建議中央提高農保喪葬津貼。

現行農保喪葬津貼是依據《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40條第1項規定,被保險人死亡時,按其當月投保金額1萬200元,給與喪葬津貼15個月(15萬3000元),而現今喪葬禮儀服務費用市場行情價格平均爲25萬元至30萬元,農保喪葬津貼與市場行情有所差距,已不足支付,以致被保險人死亡後,其保費無法負擔治喪費用。

我希望農民心聲能讓中央聽到,甚至立法委員都能知曉,加速修正《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40條第一項提到的農保喪葬津貼,目前是15個月,能提高至30個月,即30萬6000元,讓農民得到最後的尊嚴,也減輕身後其家屬經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