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下水道使用費誤徵 新北水利局訂有退費機制

新北市自110年1月1日開始徵收使用費,少部分用戶產生誤徵情形水利局於徵收使用費前即與代徵自來水公司訂有退費機制。(報系資料照)

新北市自110年1月1日開始徵收使用費,少部分用戶產生誤徵情形,水利局於徵收使用費前即與代徵自來水公司訂有退費機制,並設置0800-230-001使用費專線協助民衆處理使用費相關問題

近期經由水利局使用費專線反映用戶接管疑異,水利局均立即依用戶地址查詢接管情形詳加確認,如有無法釐清則會前往現場進行試水確認,一旦確認誤徵屬實,立即通知自來水公司辦理停徵事宜,誤徵部分可由下期水費扣抵。

污水下水道使用費是依據下水道法第26條規定辦理徵收,新北市徵收前即向自來水公司取得用戶水號進行比對,確保收費正確性。新北市自改制前即有用戶接管持續進行,升格後更大幅度增加用戶接管工程,少部分用戶資料因年代舊久遠,建置資料誤差致有誤徵之情形。

爲減少誤徵情形,水利局發包用戶清查標,進行用戶接管情形釐清,一經確認即會進行停徵退費程序,以確保市民權益。民衆如有使用費問題,可撥打0800-230-001專線電話將有專人進行說明及處理疑異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