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車看車損被撞飛 國3二次車禍4傷

盧男駕駛小客貨車時不慎擦撞旁車側翻於內側車道。(翻攝照片黃婉婷桃園傳真)

後方葉姓男駕駛疑因未注意前車狀況,應聲撞上下車察看車損的3人,造成二次事故發生。(翻攝照片/黃婉婷桃園傳真)

國道3號南向62.3公里處29日凌晨0時12分發生擦撞事故,46歲盧男駕駛小客貨車一時失控擦撞旁車後,56歲項女隨即下車查看車損,未料54歲葉男疑因未注意車前情況,導致二次車禍發生,造成盧、項、葉及盧乘客59歲林女4人受傷,送醫後已無大礙,國道警方也趁機呼籲,發生輕微交通事故時,建議駕駛拍照、標繪後儘快將車輛移置安全處,減少二次追撞事故。

本案發生於今凌晨0時12分,盧男駕駛小客貨車時不慎擦撞旁車,側翻於內側車道,盧男和林女下車後,旁車駕駛項女見狀也上前查看車損,後方駕駛葉男疑因未注意車前狀況,不慎撞擊盧、林、項3人,加上葉男自己在內,一共有4人受傷,經救護人員分別送往龍潭國軍醫院及桃園聖保祿醫院救治後,後續由龍潭消防分隊依處理。

國道警方呼籲,駕駛發生輕微交通事故後,在無人傷亡情形下,倘若汽車尚能行駛,建議民衆自行將事故車輛位置照相、標繪後,應迅速將車輛移置安全處,有效減少後續二次的追撞事故發生。

國道警方指出,若車輛無法滑離車道時,除顯示危險警告燈外, 亦請在車輛後方100公尺以上處設置車輛故障標誌。待援期間,請車上所有人員下車至車輛下游的護欄外、下游中央分隔帶內或安全處(路側無護欄,則於故障車輛下游適當處)待援,並「面向車道」以隨時警戒後方來車,等待警方到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