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找營養師規劃飲食?當心遇到「非正牌」!這樣判斷誤踩雷
中華民國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聲明,未取得營養師資格提供個人營養評估及建議者,違反營養師法可開罰。 圖/freepik
你聽過「營養治療師」、「營養諮詢師」、「營養照顧師」嗎?那你是否知道他們跟「營養師」完全不同?近年來坊間出現許多遊走法律邊緣的培訓班,並於招生簡章中明指學員可執行營養諮詢服務,恐導致學員以爲取得證書,即可對民衆進行營養指導,誤導學員觸犯法規,中華民國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聲明,未取得營養師資格提供個人營養評估及建議者,違反營養師法可開罰。
非國考營養師身分 不得提供營養建議
因爲健康意識擡頭,民間機構出現各種培訓班,並頒給「營養治療師」、「營養諮詢師」、「營養照顧師」、「健康營養照護師」、「全齡膳食營養諮詢師」、「健康營養調理師」等證書,於招生簡章明指學員可執行營養諮詢服務,中華民國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聲明,只有通過考試院國家考試並取得衛福部「營養師」證書者,才能執行營養指導業務,其他非營養師者若進行營養評估、根據個人健康狀況開立飲食設計或營養諮詢,都是違法的!
「營養師」證書屬國家醫事人員證書,須經醫院實習,並通過國家考試才能執業。 圖/健康醫療網
一般民衆上完證照班 也不能給予他人營養建議
「營養師」證書屬國家醫事人員證書,資格之取得,須爲大專院校營養相關科系畢業,並經醫院實習,通過考試院國家考試,取得衛福部「營養師」證書,才能執行營養師業務,且其執行營養師業務受營養師法與醫療衛生等相關法令之監督與規範。營養師尤偉銘表示,有些機構開辦的是給「本身就具有營養師身分」之進修課程,並無違法之嫌;但是若標榜給「一般民衆」的證照班,即可能讓學員誤以爲具有相關知識便可以執行營養師業務,而導致民衆觸法。
違規執業可開罰5-25萬 民衆小心被誤導
依據營養師法第29條規定,未取得營養師資格,進行對個別對象健康狀況之營養評估,或對個別對象營養需求所爲之飲食設計及諮詢,違規執業將可以開罰5至25萬不等。而對於許多健身網紅、直銷公司提供營養建議,營養師尤偉銘也說,針對大衆宣導飲食營養要均衡,並無不法;若是針對疾病,如糖尿病患飲食建議,或給予個人營養規劃,其實都有違法之虞,「只有營養師可以給予飲食規劃及建議」,他提醒民衆千萬不要被證照班誤導,或付出高額費用購買非營養師的不合法服務。
本文轉載自《健康醫療網》,原文爲:別上當了! 「營養OO師」都不能幫你規劃飲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