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被父母丟包?他批陳時中「2個不公道」:去看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

衛福部長陳時中 。(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邱茀濱/綜合報導

新冠肺炎(COVID-19)引起陸配孩子能不能返臺的論戰,針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官陳時中「沒有小孩父母丟包,國家要收起來的道理」的言論臺北市議員羅智強14日指出,雖然他肯定陳部長抗疫的努力和辛勞,但還是批評此話「有2個不公道」。

羅智強在臉書發文指出,雖然他知道陳部長現在有着抗疫指揮官的英雄光環,凡是「站在他的不同意見邊,大概會招來圍攻」,但他還是針對陳部長「沒有小孩被父母丟包,國家要收起來的道理」的言論,批評了2個不公道。

首先,羅智強認爲,「臺灣人民的未成年子女,都到國門口了,被政府趕走,已經夠慘了!陳部長何忍還要污名化父母『丟包』子女」;再來則是「很抱歉,至少在小明個案上,丟包小孩的是政府,並不是父母啊!」

▲北市ㄧ羅智強。(圖/記者黃國霖攝)

羅智強表示,政府堅持防疫能量有限,所以決定丟包小明,本來就很令人感到遺憾了,但陳時中何苦還要往父母的身上插刀,「污名化他們丟包小孩?」此外,他想請陳部長看看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是怎麼規定的,依第10條第1項,兒童或其父母爲團聚而請求進入或離開締約國時,締約國應依照第9條第1項之義務以積極、人道與迅速之方式處理之。締約國並應確保請求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因該請求而蒙受不利。

不僅如此,羅智強還拿出衛福部官網文字,「兒童權利公約是最具普世性的國際公約,我國自103年11月20日立法施行『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決心國際兒權保障規範標竿,全方位構築守護兒童身心健康發展環境。」最後,他痛批,「口口聲聲人權要與世界接軌的臺灣,真的在乎兒童權利公約中應積極保障的普世價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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