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巨蛋開演唱會周邊居民就晃動 議員質疑市府搞錯審查標準

位在松山區的臺北小巨蛋,只要一有舉辦演唱會就會因爲晃動問題,而造成周邊住戶困擾。(本報資料照)

位在松山區的臺北小巨蛋,只要一有舉辦演唱會,就會因爲晃動而造成周邊居民困擾。國民黨議員秦慧珠在議會交通委員會上質疑,市府以噪音分貝做爲震動標準,根本就是搞錯標準;民衆黨議員陳宥丞則直言應該勇敢訂出一套標準,不然就技術解決;民進黨議員洪健益則指出,除了用分貝作爲罰款標準以外,是不是也能依照現場民衆「是否有站起來」作爲依據?對此小巨蛋方面則迴應,什麼情況可以不用讓對面住戶感受到震動,這需要重新量測評估,有機會的話會找學者到住戶家中,找出合宜的數值。

秦慧珠表示,小巨蛋用多少分貝的震動係數是完全不對的,是拿錯誤標準進行比對。「震動和聲音不同還拿來做標準,好像你是偉大法官拿標準裁罰,這超級可笑,非常可笑。」秦慧珠說,就算用現在的分貝,跟震動也是完全不相干的,不管是60分貝還是63分貝都會震動,不能只是叫二樓、三樓的觀衆不要站立或是跺腳、搖擺,「這問題不能不解決,一定要研究標準,能做硬體改善、地質改善要儘量做。」

陳宥丞則表示,負責小巨蛋經營的臺北捷運公司,並未在技術上有設計出反抗「應力」的做法,原因在於即使人在大巨蛋內並沒有非常大力的跳動,僅僅是大家一起往下壓一下都會有應力,「既然國外也有無法改善的場館,要就技術解決,要就訂出明確制度。」陳宥丞說,必須要公告周知小巨蛋以後只能有什麼樣等級的演唱會,否則造成居民厭惡、藝人朋友誤會。

洪健益則直言,希望捷運公司訂定一套真正清楚的樣態方式,包括審議未來要開演唱會要唱的歌曲,是不是有可能發生過去藝人阿妹「三天三夜」的晃動程度?如果二三樓不能站立,他們嗨到站起來有沒有罰則?如果有站起來可以重罰,歌星也會宣導不要站起來,相信這樣比較有說服力,「不能讓周遭房子震動,把遊戲規則訂出來、重罰,而非只有超過分貝數纔要罰。」

對此小巨蛋中心主任周陳吉表示,以分貝爲單位是因爲現場用收音設備去量,聲音的音量就是分貝。未來會按照議會指示,找專家學者實地量測,這部分需要合宜評估標準,纔會依照標準有沒有合宜的罰則。不過周陳吉也直言,罰款並非主要目的,而是要想辦法降低震動,且各種演唱會有各式各樣的表演方式,表演型態限制也需要審慎評估,不能一刀切割。

周陳吉強調,未來會請專家學者做一次量測,什麼情況下會不讓對面住戶感受到震動,需要重新量測評估,「這議題很複雜,小巨蛋現在場館跟地質環境就是如此。下階段會找學者有機會到民衆居住的現場,找出合宜的數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