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1顆警示燈遭竊 永康警積極偵辦失主感謝

▲鄭姓男子,因工作需求涉嫌竊走警示燈。(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1名35歲做工程的鄭姓男子,因工作需求想要採購警示燈,11月28日深夜,騎乘機車臺南永康中山南路時,看到巷內道路上擺有2顆閃閃發光的警示燈,竟將其中1顆竊走,拿回公司樣品屋主發現警示燈不翼而飛,向永康分局大橋派出所報案警方不因案小而不爲,循線將他查獲送辦。

▲即使是1顆小小警示燈,警方仍依法受理,並積極調閱相關事證而破案。(圖/記者林悅翻攝)

即使是1顆小小警示燈,大橋派出所員警仍法受理,並積極調閱相關事證,一開始發現鄭姓男子還刻意使用東西遮掩機車車牌企圖規避警方查緝,但在員警沿線追查之下,仍查得該車車號,並通知鄭嫌到案說明。鄭嫌於12月初到所接受偵訊,坦承不諱,全案偵訊後依竊盜罪嫌函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報案人十分肯定讚許警方的辦案態度及作爲,特別寫張紙條向承辦員警表達謝意。(圖/記者林悅翻攝)

永康分局指出,該局秉持着「不吃案、不匿報」的精神,即使是微小的竊盜案件,員警仍依法受理並積極偵辦,而本案案主知道警方破案後,也非常讚許警方的辦案態度及作爲,特別寫張紙條向承辦員警表達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