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分析/兩道閘門 港國安「水潑不進」

三月是香港二十三條立法之月。在二十多年的馬放南山後,港府今年加快節奏,立法會以超常效率,以這屆立法會最短立法時間,於昨晚完成二十三條立法程序,港府也特別擇日三月二十三日作爲新法刊登憲報實施的時間。香港自此進入「國安雙法」即中國全國性法律和香港本地法律兩道閘門,實施國安監管階段。

完成二十三條立法,對香港來說是件纏繞了二十多年的大事。在立法通過之時,回望中有三個重點,即作爲大內容的「國安雙法」、作爲大背景的時間線及作爲大前景的時間點。

首先看國安雙法。在完成二十三條立法後,香港就與大多數地方不同,國家安全受兩條法律規管。一是計劃外新加的中國全國性法律,即反送中運動失敗後,二○二○年六月由中國人大常委會設立的香港國安法。

另一部就是昨天通過的二十三條立法,名爲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此後兩道閘門,令香港國安「水潑不進」。

再看立法時間線。香港特首李家超在立法完成後說,這是香港等待了二十六年八個月十九日的歷史時刻。這背後有一條時間線,那一頭是一九九○年四月四日,那天中國七屆人大通過香港基本法,也算是基本法二十三條正式面世日。李家超講的是這條時間線第二站,即香港九七主權移交日,也即二十三條立法理論上的起跑線。

在這條時間線上,圍繞立法而來的起伏跌宕,還有一個相當重要的中途站,一是二○○二年,港府首度就二十三條立法發表諮詢文件,次年二月正式刊憲,但隨後捲起政治風波,引出五十萬人大遊行,當年九月港府被迫撤回。

從這第三個中途站開始,就有了所謂二十一年的時間線,這條線拉到二○一九年,即立法擱置、風波迭起,社會運動名稱不同,但後面都有二十三條立法的影子。再往後這幾年,就是有了港版國安法。

再看時間點,那就是因何要加快立法,目前說法有三,一說跟大環境有關,香港被大陸民衆說成「遺址」,又被西方投資界認定「玩完」,北京當然要出手。建制派說法是「北邊」要求加快立法,立法後纔來全力救經濟;一說跟諸多時間點有關,包括五月有臺灣「五二○」、六月有北京「六四」,七月有可能領導人要南下;一說跟北京外交大布局有關,四月開始新一輪外交攻勢,主攻歐洲,力防美國,叫香港先把事辦了,以利大外交,也是個說得過去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