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收出養制度未通盤規畫 悲劇將再現

等待出養的男童剴剴遭虐死,燒出收出養制度不全問題。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衛福部因應剴剴案,雖將出養責任給了地方政府,但收出養過程極度複雜,中間等待期的安置費用,需由出養人負擔,但出養家庭多數是弱勢家庭,如剴剴的祖母原以每個月三萬聘僱保母照顧剴剴,但無力支付,後續由新北市社福中心提供金援,進入收出養媒合程序,兒盟安排位在北市、每個月僅需二點六萬的劉姓保母照顧,卻遇上死劫。

政府如今願意承攬出養責任,是好的開始,也符合兒童權利公約,但衛福部目前除將責任交付地方政府,後續配套卻是「一問三不知」,出養童等待期的時間、支持弱勢家庭經濟、又或是安置機構或保母的品質,該如何評鑑等,統統沒有方案。

兒童權利公約內國法化已超過十年,衛福部對出養評估,長期採取放牛吃草態度。衛福部指出,早在去年就着手修訂兒權法,也預告未來政府會負擔出養評估責任,不料修法前遇上剴剴案,衛福部期待能給予弱勢家庭更多支援,在符合兒童權利公約的前提下,儘可能降低出養的機率。

從出養評估、等待期安置,到如何強化弱勢家庭經濟支援,讓孩子留在原生家庭,衛福部一步步漏接,連執政黨立委都直指收出養制度有缺失,不該執政八年都無改進。總愛揮舞人權大旗的政府,除把收出養評估權責收回,更應改善收出養流程,說清楚各單位權責,纔是負責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