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衝動女病患想壞壞找病友做愛3次 臺大竹東分院得賠她40萬

病患幻想要壞壞與病友做愛3次,臺大竹東分院連帶判賠40萬。(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一名女子小芬化名)罹患思覺失調症,在臺大醫院竹東分院治療時,被檢查出聽幻覺情色妄想,會有「一直想做愛」幻想,結果病房廁所,與一名陳姓病友發生3次性行爲陳男以爲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卻被小芳母親狀告法院臺灣高等法院最後判決陳男與臺大醫院連帶賠償40萬元確定,院方不服提再審,被高院駁回仍需賠償。

小芳與陳男2016年3月間在醫院廁所發生3次性行爲,不止陳男吃上官司,連臺大醫院也有事。小芳的母親認爲,事故發生時院方未提供良好的醫療照顧服務,使當時因思覺失調症發病住院、性自主判斷能力薄弱的女兒未獲得妥適照顧,臺大其所屬醫護人員亦明知女兒精神疾病發作,竟疏於照護,致遭受性侵害,須連帶賠償40萬元,法院判準其請求。

但院方喊冤辯稱,發現小芳與陳男不適當互動時,醫護人員即提醒應維持適當之身體距離,小芳也說會配合院內規定,此外,當小芳與陳姓病友有肢體接觸時,醫護人員有將她隔離與四肢約束,已盡防範監督與照護義務

不過高院審理後認爲,院方發現小芳與陳男互動、親密肢體接觸行爲時,除了口頭提醒保持互動距離,並將小芳送進保護室隔離及四肢約束2小時護理處置之外,並未告知陳男不可以進入小芳的病房或對陳男做出約束處置,導致陳男在病房廁所對小芳性侵3次,顯見醫護人員雖有提供醫療照顧,卻惟未盡保護、照顧小芳身體、健康及貞操權附隨義務,因此臺大醫院竹東分院應負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責任,與陳男應連帶賠償40萬元。

但臺大醫院竹東分院不服提再審,臺灣高等法院認爲,醫護人員發現小芳與陳男有親密及肢體接觸之行爲後,未告知陳男不可以進入該女病房,及對陳男約束之處置,終致陳男在女子病房廁所對小芳性侵3次,院方確有疏失,須負賠償責任,駁回再審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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