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工法新制今全面上路!職場性騷常見樣態QA一次看

職場性騷擾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因應去年五月臺版Me too浪潮而修正的性平三法新制今全面上路,其中「性別平等工作法」強化僱主防治意識與責任,即日起僱主就算只是聽聞騷擾事件,即便被害人未申訴,僱主也須主動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並提供或轉介相關扶助資源;另也新增外部公權力申訴調查機制、最高負責人權勢性騷最高可處100萬等。

由於這次性工法修法範圍大,無論是僱主防治責任、勞工申訴權益上都有變動,勞動部條平司司長黃維琛表示,勞動部已依事業單位規模提供3種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範本,也編制「職場性騷擾處理指導手冊」,包括職場性騷擾定義及適用範圍、僱主防治義務、申訴處理機制與流程、遇性騷擾時如何應對與申訴、職場性騷常見樣態等,提供給勞工及僱主參考。

此外,因應新法要求僱主於接獲被害人申訴,或經調查認定屬性騷擾案件的處理結果,都應通知被害人勞務提供當地主管機關,黃維琛說,勞動部已建置「職場性騷擾案件通報系統」,提供更便利且安全的網路線上平臺;事業單位及地方主管機關在處理性騷擾申訴案件時,如果需要中助具備性別意識的外部專業人士調查,則可到勞動部建置的「工作場所性騷擾調查專業人才資料庫」找專家求助,目前人才庫已有800多人。

修正後的性別平等工作法今全面上路,除了強化僱主的防治意識及責任,也完善被害人保護及扶助制度,另建立外部公權力申訴調查機制、增訂最高負責人或僱用人爲性騷擾行爲人之行政罰等,周延保護被害人,遏阻職場性騷擾事件發生。記者葉冠妤/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