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後持續查賄!雲檢針對臺西鄉代會主席賄選案聲押1人

雲林地檢署選後持續查賄,針對臺西鄉代會主席賄選案聲押1人。(雲林地檢署提供/張朝欣雲林傳真)

雲林地檢署選後持續偵辦賄選案,針對臺西鄉民代表會主席選舉,本月27日搜索代表會主席參選人林男、數名鄉代,並通知林男、鄉代共13人到案說明,訊後認爲林男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0條第1項的賄賂罪嫌重大,向法院聲押未獲準,29日表示將研擬是否抗告。

雲林地檢署表示,經查,林男以每票現金10萬元的對價,向代表會內有投票權的代表賄賂,並請求投票支持,因而涉犯投票行賄罪。

案經專案小組多日蒐證,爲進一步查悉相關事證,27日陸續通知林男、鄉民代表及證人到案說明及接受檢察官訊問,釐清賄選案情後,林男經檢察官聲請羈押,其餘代表、證人則請回。

地檢署指出,檢察官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林男遭駁回,將研擬是否提出抗告。

地檢署強調,雲林縣議會正、副議長,以及鄉、鎮、市民代表會正、副主席選舉已於本月25日結束,但查賄小組仍將全力積極查察相關賄選,對於行、收賄者必將嚴查究辦,亦將秉持立法寬嚴並濟原則,對於自首或自白犯罪者,予以適當處置,以正選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