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勸學生放棄中考,爲何?!

近日,河南南陽一家長稱就讀初三的孩子成績不好,“學校給孩子發來自願放棄中考的申請”。3月27日,河南南召縣教體局迴應稱,網絡反映情況基本屬實,該局已督促學校積極與學生家長溝通,並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衆所周知,學校向學生髮放的任何通知、倡導,都具有強烈的引導力。學校發給學生放棄中考的申請,即使聲稱“自願”,在接收這一信息的家長、學生眼中,也多多少少帶有“要求”的意味。尤其是這份放棄申請面向成績不佳的學生髮放,更容易讓人理解爲這是學校爲了升學率而“踢掉差生”。

不管學生有沒有實力考上普通高中,參加中考都是他們應有的權利。只要符合當地中考報名條件,就應當允許學生報考。更何況,一些中職學校也會把中考成績作爲判定考生學習能力的指標之一,進而決定是否錄取。涉事學校試圖阻止學生參加中考,已然涉嫌侵犯他們的受教育權。

早在2010年6月,教育部就發文強調,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勸說學生放棄中考和中途退學,或要求學生轉校,或強迫學生報考某類學校。近年來,多地下發通知,嚴禁以任何形式阻礙學生參加中高考報名。目前,我國教育制度以考試爲升學選拔的主要方式,堅持考試的開放性,才能最大程度地實現升學公平。可以說,沒有開放的報名,就沒有公平的考試,就沒有公平的升學機會。

但是,類似“勸學生放棄中考”的現象,並非只在一地發生。據媒體報道,2019年4月,山東菏澤一所中學有初三學生因爲成績差被禁止參加中考,當地教育局稱系“班主任誤讀政策”;2023年6月,江西某中學一學生因成績較差,接到班主任棄考的暗示,沒能參加中考。三令五申之下,這些學校爲何頻頻逾越公平教育底線?

試圖阻止差生參加升學考試,暴露出學校扭曲的教育觀、功利的辦學理念。早在先秦時期,孔子就提出了“有教無類”的教育思想。只有做到了“有教無類”,纔有可能“因材施教”。如果連最基本的考試權利都要剝奪,就好像“放棄”了這些學生,涉事學校能否有針對性地實施教學恐怕也要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

此事也暴露出部分地方、部分學校仍然存在着“唯升學率”的觀念。對於初中學校來說,升學率主要指入讀普通高中、重點普通高中的比率。受這種“唯升學率”指揮棒影響,教育的目標變得狹隘,學生的天性也無法充分發揮。受這樣的觀念主導,“差生”可以被放棄和犧牲,而“好生”也難以自由施展自己的潛力和才華。

當前,推動職普協調發展,實現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相互融通,已成爲我國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職高生也可以參加高考,取得高等職業本科學位,一些地方也在探索研究生層次的職業教育。隨着職業教育地位的不斷提升,過去那種“只有考得差才上職校”的觀念已經過時了。而升學率這一概念本身,就隱含着對不同類型教育的歧視。

對此,教育部門和學校也要及時調整考覈標準與方式,不再以“普高率”“重點率”作爲評價學校和教師的唯一標準。在扭轉錯誤教育觀念、平等對待每一個學生的基礎上,要繼續探索“普職融通”之路,打破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的割裂狀態,從而推動教育公平,幫助更多學生實現全面發展。

(來源:光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