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應保證展後再利用

臺灣燈會主燈連年斥資千萬打造,每年都上演流浪記或淪爲大型垃圾拆除。圖爲2005年在臺南舉辦的主燈「鳳鳴玉山」。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灣主燈連年斥資千萬打造,每年都上演流浪記或淪爲大型垃圾拆除,如何永續經營?專家認爲,先和環保單位建立一套回收體系,保證展期結束後,能夠製造再利用,或是找個固定園區,讓每年的生肖主燈去處就有着落。

嘉義大學景觀學系副教授餘政達認爲,花燈材質可儘量使用天然材料,例如木頭、竹、紙、磚塊、瓦等,減少對環境的污染衝擊,或者先和環保單位建立一套回收體系,保證展期結束能再利用。

餘政達建議,主燈通常巨大、耗能源,放到自然環境展示,常顯得格格不入,例如想當路燈,但一般路燈不需要此規模,應從設計之初,就要構思融入永續觀念、如何與大自然搭配,才能從觀賞的花燈賦予新意義,別隻當作單次性節慶熱鬧產品。

南華大學建築系副教授陳惠民指出,各縣市輪辦臺灣燈會,花燈都以壯觀爲主,較少與當地脈絡有關,可考慮轉爲「地景式塑造」,策展時就分佈幾個地點,「一開始就要融入當地做打算」,材料則選擇能久放、易於維護,至於花燈主題,儘量營造例如環球影城、迪士尼樂園內花燈遊行,令人熟悉且具儀式感的氛圍,民衆參與感會更高。

北市觀光局長陳淑慧指出,過往臺灣燈會的場地都是一次性,每年的水電、服務設施等要重頭來過,最終辦完又迴歸空地或原貌。

陳淑慧表示,若是固定園區,交通、電信、水電與服務設備完善,每年生肖主燈就有着落,環境氛圍的營造也不會從零開始,甚至能成爲饒富意義的戶外博物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