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菸點燃停車場 燒光珍藏版重機 管理公司遭判賠近4百萬

新北市一間大型重機公司在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附近的鐵皮屋停車場停放多輛珍藏版重機,還有多項辦公器材,卻在一場大火中被燒得精光,大型重機公司不滿向停車場管理公司求償,獲判賠償391萬元。(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北市一間大型重機公司在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附近的鐵皮屋停車場停放多輛珍藏版重機,還有多項辦公器材,卻在一場大火中被燒得精光,大型重機公司不滿向停車場管理公司求償,獲判賠償391萬元。

大重機公司主張,管理公司受車主委託保管車輛,收取每月3300元停車費,本應注意用火安全,設置適當防火管制措施,卻同意其他人堆置蠟燭等易燃物,還在2018年9月在停車場前抽菸後,未將菸蒂完全熄滅便丟在紙箱附近後離開。

菸蒂點燃紙箱,造成公司放置的百萬2006年日本HONDA GL1800、2008年Kawasaki ZX-14、手工定製美式機車珍藏展示車三輛大型重機機車付之一炬,另外還有大量設備被燒燬,共損1820萬餘元。

其餘公司亦被燒燬分別爲1310萬餘、480萬餘的設備費用,也向管理公司主張求償;管理公司則反辯,公司提供的受損證明都沒有相關證據,無從判斷因果關係是否存在,請法院駁回。

法院則認爲,大重機公司等提出證明主張並非無據,加上庫存物品因爲火災損壞,無法以相關憑單計算損失,但衡量火災事故往往使現場物品付之一炬,難以強求被害人提出災後提出完整損害證明,衡量三間公司相關損失,酌定管理公司須賠償大重機公司391萬元,其餘公司分別須賠償280萬元、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