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開不實診斷書供詐領健保 檢批「惡性重大」求刑4年

醫師吳正峰開不實診斷書供人領健保24萬,遭到檢方起訴求刑4年。(圖/記者林裕豐攝)

記者林裕豐/臺北報導

臺籍醫師吳正峰在深圳開設耳鼻喉科診所,自2014年開始開立177件不實診斷證明書,讓病患返臺向健保署申請核退健保補助費用,共詐領24萬元。臺北地檢署28日依詐欺取財、僞造文書罪將他起訴,且因他對案情有所推諉,避重就輕,存有僥倖之念,惡性重大,檢方特別請求法院重量處有期徒刑4年。

健保署審覈民衆申請國外醫療費用補助時,發覺吳正峰診所出具的診斷證明文件記載就醫時間,吳明明人在臺灣,不可能在深圳親自看診,經媒體披露後,北檢主動剪報分案,由林易檢察官指揮廉政署偵辦。

檢廉查出,吳正峰於2007、2008年間在大陸取得醫師執照,並於2013年間在大陸廣東省深圳市開設「吳正峰耳鼻咽喉科診所」。從2014年起,因向病患收取較高醫療費用,爲吸引臺灣民衆就診,主動爲一般因感冒、腸胃炎或攜帶幼兒施打疫苗、領取旅遊備用藥品的臺灣民衆,開立急性腰椎間盤突出、痛風、急性尿道炎、急性膀胱炎、猩紅熱、急性中耳炎胃潰瘍、急性化膿性扁桃腺體炎或高燒39.5至40度等重大緊急病症的不實診斷證明,供民衆於返臺時,向健保署詐領國外醫療費用補助。

檢察官蒐集、過濾衆多可疑申請健保補助文件,比對吳及就醫民衆相關入出境紀錄,並持續約談在大陸工作生活國人共計53人返臺說明就醫經過後,查出吳開立不實診斷證明共計177件,民衆持以詐領健保署醫療補助金額已達24萬元,嚴重背離全民健保所設國外醫療補助金,原爲使國人於境外發生特殊或緊急重大傷病時,能安心就醫的制度設計初衷,至於詐領的54名臺人則全數繳回補助,均獲緩起訴處分期限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