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居家檢疫者可「有條件」外出!陳時中:出門超過1小時開罰

記者李宜秦臺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5)日表示,部分居家隔離/檢疫者因二親親屬身故重病社會緊急需求,需外出奔喪或探視,基於人道考量,開放上述條件民衆向所在地方衛生局提出外出申請。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若外出超過一小時者,會予以開罰,強調是「很嚴格的規定」。

▲指揮中心記者會。(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表示,居家隔離/檢疫第5天(含)以後且無症狀者向地方衛生單位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資格,且取得醫院同意探病後,由地方衛生單位安排至指定醫療院所自費採檢。

指揮中心表示,取得檢驗陰性報告2天內,經醫院同意後由地方衛生單位安排外出,無論探病、奔喪或辦理喪事均以1次1小時爲限;外出時需全程佩戴口罩並保持安全社交距離,不得搭乘大衆運輸工具

指揮中心指出,國內目前共18家指定醫療院所提供自費檢驗,相關費用各縣市主管機關覈定;後續將視需求適時增加院所數。

陳時中表示,外出以一小時爲原則,違反會有處分,必要性則由衛生局評判,交通工具則希望越安全越好,陰性者兩天內可安排,不希望時間拉很長,這樣的規定其實算很嚴格,但畢竟現在是防疫關鍵期大家還是要小心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