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條件放寬!「居家隔離、檢疫5天以上」爲奔喪或探視可有條件外出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5)日表示,部分居家隔離/檢疫者因二親親屬身故重病社會緊急需求,需外出奔喪或探視,基於人道考量,開放上述條件民衆向所在地方衛生局提出外出申請,相關流程規定如下: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一、居家隔離/檢疫第5天(含)以後且無症狀者向地方衛生單位提出申請;二、經審查符合資格,且取得醫院同意探病後,由地方衛生單位安排至指定醫療院所自費採檢;三、取得檢驗陰性報告2天內,經醫院同意後由地方衛生單位安排外出,無論探病、奔喪或辦理喪事均以1次1小時爲限;四、外出時需全程佩戴口罩並保持安全社交距離,不得搭乘大衆運輸工具

指揮中心指出,國內目前共18家指定醫療院所提供自費檢驗,相關費用各縣市主管機關覈定;後續將視需求適時增加院所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