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立委成立國會打詐連線 提七大打詐訴求

立法委員陳俊宇(左起)、陳亭妃、李坤城、林岱樺、陳秀寳今天舉行「打詐全方位,保護零死角」國會打線成立記者會,提出七大打詐訴求,要求法務部、數發部、金管會、內政部等單位多管齊下,串聯數位社羣平臺、電信業者、金融業者等民間單位協作,共同強化防堵詐騙機制。記者邱德祥/攝影

立法委員吳琪銘、李坤城、林岱樺、陳秀寳、陳亭妃、陳俊宇、黃秀芳今天舉行「打詐全方位,保護零死角」國會打線成立記者會,提出七大打詐訴求,要求法務部、數發部、金管會、內政部等單位多管齊下,串聯數位社羣平臺、電信業者、金融業者等民間單位協作,共同強化防堵詐騙機制。

立法委員李坤城指出,近年臺灣詐欺犯罪從案件數到詐騙金額規模急增長,經歷數次修法,仍無法遏止年年增長的詐欺犯罪,顯見單純將法定刑提高遠遠不夠。應提高針對詐騙首謀的刑責,並將招募進入詐騙團伙的行爲也制定刑罰,爲完善詐欺犯罪的防制,也應該制定打詐專法。

立法委員吳琪銘認爲,參照刑法第339條的一般詐欺罪、第339-4條的加重詐欺罪規定,臺灣詐欺案件在進入司法程序後,最後宣告往往有相較於法定刑偏輕的狀況。妥適的量刑標準也是法官依法審判的靠山,法務部應針對量刑的部分訂立完善的標準,若在法定刑罰不足的部分也能儘速檢討修正,保障人民的權益。

立委陳亭妃指出,除了應該要訂立公平且一致的量刑標準外,目前社會大衆常在批判的是詐欺犯被輕判的情形,但深入探討原因,會發現這些詐欺犯大多爲詐騙組織底層車手、出借人頭帳戶的幫助犯等,往往是缺乏人生歷練,初出社會的年輕人或是社會弱勢族羣,法官往往會無法重判下去,除了法定刑的提高,在犯罪預防的層面,也應該透過立法的方式,避免有人因爲不知情或是不得已而成爲詐騙組織的一員,因此在專法中針對吸收他人成爲詐騙集團的成員也應該負有一定的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