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性發展的歷史演進、 理論基礎與新理論觀點

【文.王全三、林正芳、荷世平 】

永續性發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的歷史演進是一個時代性的關鍵議題,隨着全球化浪潮、氣候變遷、環境污染、勞工權益,以及諸多社會問題的凸顯,永續性發展之概念已經成爲焦點。常見永續性發展之相關倡議或名詞包括:企業社會責任(CSR)、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以及永續發展目標(SDGs),此三者均受到聯合國的推廣,且於近年受到極高的關注。本文首先回顧聯合國發佈相關文件的時間順序,並進一步分析其差異。

值得一提的是,在聯合國推廣永續性發展的過程中,企業之參與始終存在,且成爲三個永續發展觀念之落實與普及化的關鍵因素之永續性發展的歷史演進、理論基礎與新理論觀點一。在永續性發展的歷史進程中,企業被要求參與的強度逐漸增加,由1999年CSR的自願性質,至2004年ESG藉 由資本市場之參與而提高企業負擔社會責任之強度,到 2015年SDGs提出全球政府針對永續 性發展的目標與準則,企業已無從逃避永續的制度體系(Institutions)。然而,企業原爲追求營利而存在,在逐漸關注永續發展目標的轉變中,對企業有何實益?本文說明企業爲何宜參與永續發展之相關理論基礎,包括:永續發展理論、正當性理論、制度理論、利害關係人理論及訊號理論。最後,提出「競爭優勢理論」作爲企業永續發展的新觀點,討論企業應採行的策略以面對永續性發展之制度。

永續性發展的歷史演進

1923 年企業社會責任概念覺醒

企業社會責任(CSR)是指企業在運營中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包括關注員工福利、社區發展及 環境保護等。將道德元素引入企業管理之觀念,最早源起於1923年英國學者 Oliver Sheldon所着之《管理哲學(The Philosophy of Management)》一書。當時CSR概念未受到重視,而後隨着工業化進程中出現許多社會問題,CSR 觀念才逐漸受到重視與推 廣,並 在 1953 年由經 濟學家 Howard R. Bowen 於《商人的社會責任(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the Businessman)》 書中加以闡釋,認爲企業若能主動理解社會的期待與目標,且做出相應之決策與行動,則能同時產生更多的經濟效益與社會福祉。換言之,該書認爲企業以追求社會責任爲目標之一,可爲企業帶來後續的利益反饋,因而開啓企業社會責任的後續討論。

1999年企業社會責任代表年

此後在二十世紀全球化浪潮中,環境污染、勞工權益,以及貧富差距等問題日益凸顯,加上消費者意識覺醒和各 種公益團體的形成,使人們開始認識到環境保護和勞工權益等議題之重要性。爲了促進新興國家能如同已開發國家對這些議題加以重視,聯合國秘書長Kofi Annan於1999年提出全球盟約(The UN Global Compact),作爲全球「責任行爲準則」,鼓勵企業、勞工和民間社會共同合作,推動全球走向永續發展,因而開創了CSR觀念能夠日益普及之契機,因此,1999 年被認爲是 CSR 的代表性年度。

【完整內容請見《會計研究月刊》2023.11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