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立醫療諮商補助 第一線醫師:應配套確保諮商品質

臺灣的病人自主權利法是亞洲第一部保障病人權利的專法,但因預立醫療諮商費用動輒數千,加上病主法適用對象受限,曾有專家點出,民衆爲了自力救濟,轉以斷食善終方式協助自身或家人脫離維生醫療。健保署研議增加免費預立醫療諮商對象,但第一線醫師表示,確保諮商服務品質,也是政府應思考的重點。

臺北慈濟醫院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醫師常佑康表示,預立醫療決定內容包括拒絕人工營養等維生醫療,但這並不表示斷食善終,病人仍可以自然進食方式接受餵食,不過有意願在臨終時接受斷食善終,可藉由簽署預立醫療決定表明意願作爲宣示,並與家人形成共識,在生命末期尊重病人意願,以舒適爲主要考量。

「美國內華達州針對失智患者,在預立醫療決定書中增加拒絕經口進食選項。」常佑康指出,失智症病人狀況特殊,表達能力、判斷力退化至無法拒絕餵食,必須在仍有控制力的時候預作決定,若臺灣能借由修法在病主法中,針對失智症患者增加拒絕餵食的選項,患者末期退化至無法飲食,家屬就可不必再強行餵食,不會存有疑義。

常佑康說,政府以獎勵計劃及醫院評鑑等方式鼓勵預立醫療諮商,卻造成衝量亂象,有醫院一年簽署逾二千份預立醫療決定書,甚至傳出團體諮商時家屬未到場、由共同諮商的病人互爲見證人,家屬不瞭解病人意願,反導致醫師執行預立醫療決定時遭阻礙,政府應鼓勵預立醫療諮商建立機制,以確保諮商品質,纔不會讓預立醫療決定偏離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