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立醫療諮商 第2季納健保給付

民衆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須自費2000到3500元,健保署6日表示,預計今年第2季將ACP納入健保給付,合計約20萬人受惠。(本報資料照片)

臺灣通過《病人自主權利法》是亞洲第一部完整保障醫療自主權和生命尊嚴的專法,民衆經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並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可保障自己面臨重大疾病時的醫療自主權。但目前民衆在進行ACP時須自費2000到3500元,可能影響民衆簽署意願,健保署長石崇良6日表示,預計今年第2季將ACP納入健保給付,優先針對輕度失智等4類對象,合計約20萬人受惠。

《病主法》自2019年1月6日上路,今年已邁入第5年,保障成年人在面臨5種重大疾病時的醫療自主權,包括疾病末期、永久植物人、不可逆轉昏迷、極重度失智及其他政府公告疾病。據統計目前,國內共6.8萬人簽署預立醫療決定。

石崇良表示,過去很多人因爲要多付費而不願意進行諮商和簽署,今年健保總額已匡列相關預算,初步規劃4類對象納入給付,第一是末期病人,第二是輕微失智、臨牀失智評估量表(CDR)1分以下患者,第三是衛福部公告「無法治癒疾病」,目前共有12種罕病;第四是居家整合照護計劃收案對象。

石崇良說明,前3類對象可在住院過程中接受諮商並簽署,推估人數約12.9萬人,居家整合照護計劃收案對象目前共8.1萬人,只要自主意識清楚,即可透過團隊在家完成諮商。由於預立醫療諮商成本不低,健保署給付以終身一次爲原則。

有些民衆容易將《病主法》和《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或安樂死混淆。病人自主研究中心說明,安寧條例僅適用於末期病人,可選擇拒絕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DNR),病主法適用5種重大疾病對象,範圍更廣;安樂死是由他人爲病患使用藥劑,加工縮短生命,國內目前並未通過相關法規,病主法則是保障「拒絕醫療權」,也就是不加工延長生命,是歐美普遍承認的普世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