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欠稅逾4千萬 雲縣警:扣薪補稅同時禁奢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財政部公佈公務員欠稅排行,第一名居然是一名中部警察,對此雲林警察局5日迴應說,李姓員警妻子涉嫌經營砂石業,欠稅新臺幣4633萬元,從其每月薪水扣抵繳稅,限制消費生活開銷。

李姓員警現任於雲林縣警察局後勤科支援,和妻子在民國90年至95年間,私下經營砂石買賣,違反「公務員不得兼差」原則,於是93年底以陳姓妻子名義擔任「阿亮砂石行」負責人,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虎尾稽徵所於民國95 年查獲涉嫌逃漏稅。

雲林縣警察局督察長陳銘欽說,縣警局深入調查後,民國96年將此案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李姓夫妻在砂石行辦理營業登記前,私下從事砂石買賣,辦理登記後因爲僞造文書、違反公司法等,雲林地方法院於97年以違反商業會計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

截至目前,李姓員警積欠營業稅等共4633萬元,從每月薪資中扣除三分之一,約新臺幣2萬多元,目前已經追回140萬元,同時實施禁奢令,限制消費及生活開銷,禁止他們去酒店或是高級餐廳等消費。

李姓員警自民國98年6月4日停職1年,隔年6月4日復職。陳銘欽表示,縣警局將對李姓員警列管加強輔導考覈持續注意其生活交往,現在每月扣薪抵稅正常,也未發現違反禁奢令規定。據瞭解,李姓員警行事低調,與同事互動不多,事件爆發後,只有上下班,沒有互動。

▼財政部統計,截至3月底,公務員欠稅約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