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領5千至1萬元 最高1年12萬!衛福部「這補貼」到明年3月

衛福部今年起調增「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補助額度由最高6萬元提高至12萬元。(示意圖/資料照片)

爲減輕中重度失能者及其家庭經濟負擔,衛福部今年大幅提高「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的補助額度,由以往最高補助6萬元提升到12萬元,並取消排富規定。

只要入住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除安養牀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住宿式長照機構、榮譽國民之家(自費失能養護牀、自費失智養護牀)等機構,經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以上之住民,每人每年最高補助金額12萬元。當年度累計住滿180天,就可獲得12萬元的補助金。

即使住滿天數未達180天,只要連續住滿1/2日曆天的月份,每個月都可以獲得1萬元的補助金,並且一次性給予。

此外,如果入住機構未經長照需要等級評估、或經評估未達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以上,累計住滿180天,當年度仍予6萬元補助;如當年度累計未達180天,就住滿1/2日曆天之月份,每月給予補助總金額1/12(即5000元)。

補助資格有3項重點

1、入住之機構類型。

2、入住天數。

3、符合長照需要等級或身障證明中度以上。申請人限使用機構者本人或機構簽約人提出申請。

至於申請期限:第1階段11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止,第2階段113年1月1日至3月1日止。

除了上述專案補助外,政府針對經濟弱勢者,如年滿65歲以上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符合相關規定,可擇優申請身障住宿照顧費用補助或中低收入失能老人機構公費安置補助。截至110年止,住宿式服務機構住民有9成以上皆獲得政府相關補助。